基多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
TUhjnbcbe - 2021/5/23 18:51:00
白癜风遮盖 http://pf.39.net/bdfyy/bdfzg/index.html

各盟行*公署、市人民*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篇践行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绘制现代化宏伟蓝图

“十三五”时期,面对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和历史遗留问题、粗放发展后患的集中显现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

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委、*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章发展环境

我区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发展成就

经济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1%。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得到提升,煤炭产能、外运量、发电量和外送电量均居全国首位,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6.1%,稀土原材料就地转化率达到75%,稀土功能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占比达到53.6%。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更加巩固,粮食和畜牧生产连丰连稳,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形成2个千亿级、9个百亿级农牧业主导产业。数字经济、会展经济、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等加快发展。

生态环境更加改善。全力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稳步实施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林业建设、草原建设和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均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到23%和45%,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库布其沙漠治理获得联合国环境奖,《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我区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建成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达到个。年全区生态产品价值(GEP)4.48万亿元,是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的2.6倍,比年增长13.8%。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90.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2%,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察汗淖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铺开。

改革开放更加深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一揽子服务,自治区本级行*权力事项网办率达到91%。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和输配电价改革、牧区现代化和足球改革试点等一批重大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全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5%,服务过境中欧班列占全国近50%,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等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作用进一步发挥。

民生福祉水平更加提升。脱贫攻坚战取得历史性成就,80.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7个贫困旗县、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全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职业医师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成一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超额完成“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宜居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

基础设施保障更加有力。交通运输、能源外送通道和引调水骨干工程接续落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接入全国高铁网,呼和浩特至张家口高速铁路,通辽、赤峰至京沈高速铁路连接线,浩勒报吉至吉安铁路顺利建成,建成高速铁路公里。全区个旗县(市区)全部通高等级公路,京新高速临河至哈密、丹锡高速锡林浩特至巴林右旗等高速公路通车运营,所有乡镇(苏木)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建成“四好农村路”6.6万公里,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到22.5万公里。呼和浩特新机场开工建设,呼伦贝尔、包头、通辽等机场完成改扩建。新建通用机场15个,民用机场达到40个。*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引绰济辽、东台子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全区5G基站突破1万个。建成5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克什克腾至北京煤制气管道投入运营。呼和浩特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建成运营。

民主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人民有序*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人民*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建言资*和凝聚共识水平持续提高。法治内蒙古建设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取得重要成果,*治生态持续向好。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破坏活动,持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理防控体系,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实践证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总揽全局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发扬“蒙古马精神”努力奋斗的结果。实践证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中央的核心、全*的核心,领航掌舵,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艰难险阻,就一定能够在新时代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第二节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内蒙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随着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区拥有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具备更好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多方面有利条件。特别是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为我区推动资源、生态、区位等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创造了巨大空间,内蒙古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作为。同时也要看到,内蒙古发展还存在不少突出短板、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基础设施瓶颈突出,公共服务欠账较多,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生态环保任务艰巨,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矛盾尚未破解,尤其是财*金融风险、资源环境约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产业结构倚能倚重等交织起来的压力仍处于紧绷状态,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紧迫艰巨,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全区上下要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服务*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推动自身发展,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指导方针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空间布局导向。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治判断力、*治领悟力、*治执行力,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领域、每一个产业、每一个行业,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转方式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长资源型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节能减排、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以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平台的全方位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始终把服务国家安全大局摆在首位。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空间布局导向

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策措施和工程任务落实力度,促进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并定居、落户;农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绿色兴农兴牧、提供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优化农牧业布局,推动农牧业向优质高效转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禁止开展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市化开发,禁止开发基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草原;城市化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以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为前提、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高质量集中特色优势产业,形成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三章发展目标

未来较长时期,我区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全过程、全领域,努力实现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方式、发展目标的全方位变化,走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扣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明确我区阶段性发展目标。

第一节年远景目标

按照*中央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到年内蒙古将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富有优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符合战略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局面更加巩固,法治内蒙古基本建成,平安内蒙古建设全面深化;文化幸福感显著增强,各族人民素质、全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蒙古基本建成;形成国内区域合作和向北开放新格局,建成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全域开放平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进入全国前列,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经济转型取得重大突破。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产业发展较多依赖资源开发状况总体改变,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两个基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若干产业链供应链完整链条和创新链价值链关键环节根植生成,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口岸功能和资源整合高效推进,泛口岸经济加快发展,全域开放平台初步形成,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恶化的条带、点位、区块有效治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治污力度持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扩容增量、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民生福祉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满足。

——治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府行*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第二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四章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紧紧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统筹抓好创新基础、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构建富有特色、具有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第一节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

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强化研究与试验开发投入强度考核,建立*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持续大幅增加研发投入,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聚焦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和突出短板,瞄准稀土、大规模储能、石墨烯、氢能、碳捕集封存五大领域,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境、现代农牧业等重点领域,承接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前沿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把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作为主攻方向,统筹布局煤炭清洁利用、智慧电力、生物育种、现代化工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和应用性研究。建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

第二节建设特色创新平台载体

高标准打造稀土新材料、乳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构建形成创新平台体系。高质量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实施国家级高新区“提质进位”行动,争取包头稀土、呼和浩特金山、鄂尔多斯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国高新技术开发区排名晋升5个位次。开展自治区级高新区“促优培育”行动,推动赤峰、阿拉善、通辽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打造若干创新资源集聚高地。高质量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第三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驻区央企在内蒙古设立研发中心。打造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接续发展梯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到年,分别达到家和家。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第四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完善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五章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深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衔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到年,全区人才资源总量达到万人。

第一节构建多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

着力抓好高层次创新型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工程计划,选拔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组织评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青年创新人才奖,选拔培养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新世纪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流动。实施“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节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

加快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加快建设呼和浩特京蒙“人才社区”。创建北疆科创中心联合体。支持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设立科研育成基地,探索推广“研发在北上广、转化在内蒙古”的引才模式,加快建设北京(赤峰)产业园科创总部。深化与知名高校合作,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活动,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现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人才网、人才库。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以企业用才为根本,建立人才需求目录,促进人才信息与产业信息畅通共享。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健全创新创业创造激励*策,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第三篇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方位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第六章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增强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生态廊道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河、西辽河、嫩江、“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流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五大沙漠”“五大沙地”防沙治沙体系,构建集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一节加强草原森林保护修复

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重点布局在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基地建设模式。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核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实施草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公益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探索大兴安岭一体化保护模式,推进已垦森林草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二节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湿地保护修复

大力推进*河生态带建设,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推进干支流一体化治理,突出抓好十大孔兑、多沙粗砂区集中来源区等水土保持治理,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完善水沙调控机制。深化“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区域系统治理和流域整体治理举措,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加强嫩江、辽河、内陆河水系等流域和达里诺尔、乌拉盖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第三节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

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推广库布其沙漠治理方式和沙产业模式,推动浑善达克、乌珠穆沁、呼伦贝尔沙地治理。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采取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飞播造林等方式恢复植被。建设荒漠绿洲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沙漠锁边林、农田草牧场防护林以及水土保持林。以干旱半干旱草原为重点,加强草场改良和人工种草,实行围封禁牧、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以内蒙古高原等为重点,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及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京津风沙源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33万平方公里。

第四节完善生态保护制度

强化河湖长制,推行林长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跨流域、覆盖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的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生态系统价值和GEP核算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设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

第七章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和势头,深化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严格环境分区管控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河流域实行环境容量质量硬约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水定容、以水定产,对新建项目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实行工业、生活、农业面源差别化、精细化排放管理。

第二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坚持结构调整与深化治理相结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环境优先保护区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一般管控区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重点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等重点管控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地级城市建成区内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不达标燃煤机组。推进交通运输污染全面治理。推进低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河内蒙古段干流,大黑河、浑河、昆都仑河、东河等主要支流及哈素海等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着力消除支流劣Ⅴ类断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建设,加快工业园区等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40%。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实行农用地污染风险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建设用地风险分区管控,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推进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工程。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无废城市”,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第三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低碳园区和气候适应型、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路径,积极构建低碳能源体系,重点控制电力、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工业领域排放,有效降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商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排放,推动地方和重点行业落实自主贡献目标。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农业林业和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建立稳定的财*投入机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

第八章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绿色技术创新为驱动,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绿色经济体系。

第一节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和资源协同利用。鼓励粉煤灰、煤矸石、煤泥、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冶金渣、尾矿、煤电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加快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农业循环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实施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加强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积极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鼓励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开展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示范应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和*府优先采购制度。推动园区绿色转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推进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

第二节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能耗源头管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深挖节能潜力,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达标对标及能效提升工程、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强化新建项目节能审查约束,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推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调整优化高耗能行业电价*策,全面取消高耗能行业优待类电价,调整高耗能企业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策。全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耗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改善和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严格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落实情况监察力度。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着力确保生态基本需水、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控高耗水项目。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稳步推进水权转让和水权交易。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缓解水资源紧缺。到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年降低8%。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优化矿业开发区域布局,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制度,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矿业集中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推进准格尔-东胜、赤峰市北部、扎赉诺尔-伊敏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管。

第三节完善绿色发展法规*策体系

修订自治区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研究制定自治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地方性法规。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建立健全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监督体系。倡导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第四篇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优化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推进自治区东中西部优势互补、差异化高质量协调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培育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

第九章统筹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遵循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精准制定区域发展*策,调整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推动自治区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

第一节推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

促进东部盟市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高质量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柱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为支撑发展泛口岸经济,严格控制新上能源资源型产业项目,积极培育消耗低、排放少、质量效益高的新兴产业,形成绿色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

第二节推动中部地区一体化发展

促进中部盟市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立足产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以呼和浩特为龙头发展现代服务型经济,以包头、鄂尔多斯为重点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以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为支点打造物流枢纽和口岸腹地,依托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强劲活跃的增长带动极。

第三节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促进西部盟市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加强*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治理挺在前面,强化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生态极度脆弱区限制开发*策,加快乌海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推进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增加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供给,联合发展特色旅游业,共同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增强区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第四节促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推动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重点围绕人以上的大中型安置区持续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高资源枯竭城市发展质量,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区),实施乌海等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落实煤矿企业治理责任,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支持包头、赤峰等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做精做强支柱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加快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支持建设工业博物馆和工业遗址公园。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发展,实施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和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提升边境一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满洲里等边境城镇提升承载能力。实施守边固边工程,系统推进“平安北疆、智慧边防”建设,提升边境管控技术防控能力。

第十章扎实推进*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和协同治理,推进*河安澜体系建设,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绿色转型,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加强*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大力推进*河生态带建设,加强林草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减少入*泥沙。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加大乌梁素海、哈素海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在河套-土默川平原区、*土高原土地沙化区、内蒙古高原湖泊萎缩退化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着力提升阴山山地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大黑河等重要支流河源区生态林地修复工程。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内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整治改良河套-土默川平原区盐碱化耕地。重点推进乌兰布和沙漠锁边防风固沙工程、十大孔兑等多沙粗砂区治理。

第二节强化*河流域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保持*河干流良好水质,推进重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开展干支流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地膜当季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进工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严禁在*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加大沿*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精准提标改造,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管控区,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以准格尔-东胜区域为重点,建设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

第三节科学推进*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河流域水资源承载力综合评估,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对水资源超载区取水许可实行限审限批。对*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取水口全面实行动态监管,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防止“造湖大跃进”。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尽快恢复到目标控制水位。加强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生态补水,维持湖面面积在合理区间。以河套、南岸、麻地壕、民族团结、镫口扬水等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实施河套灌区水权转让工程。开展重点企业节水和再生水回用改造,推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全面实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带动全社会爱水、护水、惜水、节水。

第四节保障*河长久安澜

加强*河干支流堤防和防沙控沙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改善滩区生态环境,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工程及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有序推进滩区移民迁建。完善十大孔兑等支流防沙治沙拦沙冲沙防治体系,加快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综合治理。增强包头、呼和浩特、乌海等城市防洪能力。科学实施乌兰布和、小白河、杭锦淖尔、蒲圪卜、昭君坟、*河阿拉善应急分凌(洪)等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构建以海勃湾、三盛公水利枢纽为调度核心的凌汛分洪体系。持续开展*河“清四乱”行动。重点对昆都仑、巴图湾等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强*河水文、水质、气象、地灾、雨情、凌情、旱情等状况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和信息预报。建设*河流域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平台,强化安全运行监管。

第五节推动*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发展生态高效农牧业,以河套-土默川平原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创建*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资源库,培育提升天赋河套、乌兰察布马铃薯、乌海葡萄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打造河套灌区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统筹推进风光氢储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精深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发展大数据等数字经济,培育新兴产业新动能。积极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加强*河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弘扬。加快建设*河“几”字弯国家公园和*河文化遗产廊道,打造*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带。

第五篇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更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以高质量建设“两个基地”为重点,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十一章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

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能源产业和企业,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第一节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方式

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坚持大规模外送和本地消纳、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重点建设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到年,新能源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能源,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应用示范。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快推动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机制。依托鄂尔多斯和乌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发展规模化风光制氢,探索氢能供电供热商业模式,建设绿氢生产基地。加快发展重水堆、压水堆、高温堆等核电燃料制造,建设包头核科技创新示范产业园,推动核燃料民用化发展。

第二节加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推进煤基多联产示范,加大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综合利用,加快冷热电气一体化建设,构建工业园区能源“动力岛”。优化供能模式,探索推进绿色数据与算力中心供能模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开展效能赶超行动、碳排放对标活动和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实施燃煤电厂节能改造。实施再电气化工程,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协同互动体系。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实施数字能源工程,推进大型煤电、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建设智慧电厂,所有生产煤矿建成智能煤矿,开展输气输油管网智能化建设,建设苏里格、大牛地、东胜等数字气田,建立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推进能源生产、储运、消费等环节数字化转型。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第三节推进能源基础设施现代化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打造蒙西电网“四横五纵”、蒙东电网“八横两纵”主干网架结构,积极推进甘迪尔至川长、宁格尔至巨宝庄、巴林至金沙至阜新(内蒙古段)等千伏输变电工程。推动实施蒙西电网与华北主网异步联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蒙西电网与华北主网弱联系问题。规划建设蒙西至河北、至天津、至安徽、至河南、至南网特高压绿色电力外送通道。推进柔性直流输电、智能局域电网和微电网等技术应用,以及各类储能规模化示范。大力推动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用户侧智能需求响应能力。实施气化内蒙古工程,稳步扩大天然气生产能力,加大苏里格、大牛地、东胜等气田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建设松原至白城至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呼伦贝尔支线,推进察右前旗至化德输气管道、福安屯至开鲁至奈曼天然气管道等区内干线管道和旗县供气支线、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建设,实现蒙西地区县县通气、蒙东地区市市通气。

第四节加快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高效绿色开发白云鄂博稀土资源,提高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稀土、铁、铌、钪等共伴生资源高效分离提取,打造勘查、开发、利用、回收全产业链。依托包头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加强稀土元素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发展高端稀土功能材料、高纯稀土合金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用稀土磁性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石油化工等行业应用。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稀土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积极开展稀土资源地质勘探详查,完善稀土交易中心功能,推动稀交所升级为国家级交易所,加快国家级稀土创新中心建设,增强我区稀土产品国际影响力。到年,稀土磁材产能达到10万吨,打造国家重要的稀土新材料生产基地和“中国磁都”。

第十二章促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

坚持绿色兴农兴牧,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牧业,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

第一节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

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立足各地水土等农牧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推动农牧业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形成粮食安全产业带和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增强区域农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嫩江流域、西辽河流域、土默川平原、河套灌区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年,高标准农田达到5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抗盐碱农作物品种改良,实施盐碱地改良试验示范工程,在河套灌区、土默川平原和西辽河流域重点改良轻、中度盐碱地万亩。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行动,保护黑土区耕地万亩。坚持“农牧结合、为养而种”“种养结合、以种促养”,实施国家绿色肉奶安全保障基地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奶牛、肉牛、肉羊和绒山羊向优势产区集聚,推动牛羊肉和牛奶生产大县建设,力争奶产量达到万吨,打造以*河流域、西辽河-嫩江流域及北方农牧交错带、北部牧区寒冷地区为重点的优质饲草产业带,重点建设呼和浩特中国草种资源库、锡林郭勒和呼伦贝尔高产优质饲草基地、阿鲁科尔沁百万亩优质苜蓿产业基地,力争突破万亩。

第二节增加绿色农畜产品供给

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计划,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挥赤峰、通辽、兴安盟和呼伦贝尔“世界*金玉米产业带”和优质粳稻、大豆产区优势,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合理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完善牛奶、玉米、肉牛、肉羊、羊绒、马铃薯、稻米、杂粮杂豆、小麦、向日葵、蔬菜、饲草料等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蒙中药材、燕麦、荞麦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到年,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8个。积极推进马铃薯主粮化。深入实施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打造锡林郭勒羊、呼伦贝尔草原羊、昭乌达羊、科尔沁牛、乌兰察布马铃薯、兴安大米及民族奶食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30个以上。建设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打造世界级企业和国际乳业品牌。以乌兰察布、赤峰、呼和浩特、呼伦贝尔为重点,提高鲜薯加工转化能力。支持河套全域、呼伦贝尔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突出绿色、天然、有机等品质,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努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第三节完善农牧业服务体系

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稳定在万亩以上。畜禽、农作物优良品种达到10个以上。实施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行动,构建以农牧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等为重点的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农牧业科技园区达到65个。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实施农牧业品质提升工程,支持标准化生产。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稳定在85%以上。

第十三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立足产业资源、规模、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建立梯次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通用航空等产业,积极培育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

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计划,加快推动装备制造技术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提升装备制造配套能力。以呼包鄂为重点,培育发展北奔、北重等新能源重卡汽车,打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动力总成、配套零部件及整车研发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推进矿用自卸车、推土机、重型汽车等交通运输设备和采掘、装载等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水平,促进运输设备和工程机械产品提档升级。推进呼和浩特光伏产业制造基地建设,鼓励多晶硅、单晶硅及薄膜电池企业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提升大型光伏电站设备自给率。积极发展风电设备制造,加快建设通辽、乌兰察布、包头、巴彦淖尔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机器人制造、3D打印及应用产业,建设高档伺服系统、高精密减速器、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积极发展先进化工、电力设备和农牧业机械制造产业。提升应急装备制造产业链,推动研发生产方舱汽车、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布局建设额温枪、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机,打造包头等应急医疗装备生产基地。

第二节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

以新材料引领新兴产业发展,保护性开发和利用石墨资源,支持参与石墨(烯)新材料储能、导电、导热、涂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做大石墨电极、碳纤维等碳基材料规模,建设乌兰察布等石墨(烯)新材料生产基地。适度在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区布局多晶硅、单晶硅及配套延伸加工产业,鼓励发展电子级晶硅,建设我国重要的光伏材料生产基地。发展高品质蓝宝石晶体及切片、LED蓝宝石衬底等系列产品,扩大蓝宝石在智能终端、航空航天、半导体等领域的应用。发挥煤化工、氯碱化工、氟化工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以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化工产业延链补链,衍生新材料产业,推动传统化工耦合发展,补齐煤基等新材料短板。以包头、通辽铝产业为基础,延伸发展稀土铝特种合金、高品质铝合金焊丝、双零铝箔、高强高韧铝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大力发展超纯铁素体不锈钢、高品质轴承钢、金属靶材、高强高导新型铜合金接触导线、高品质镁合金等特种合金。

第三节扶持发展医药产业

依托自治区生物疫苗创新中心,推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向高品质成品药和制剂转变,新药研发向创仿结合、自主创新转变,构建绿色化医药创新产业链,打造特色生物医药生产基地。积极研发新型实用活性疫苗、新型布鲁氏病菌活疫苗、人用脑膜炎三联结合疫苗等新产品。加快发展绿色生物农药兽药。培育一批全球抗生素类原料药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以通辽等地区为重点,建设以玉米淀粉为原料的国家级原料药基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完善蒙医药标准体系,打造国家级中医药(蒙医药)研发基地和国际中医药(蒙医药)创新中心。实施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以通辽市、兴安盟、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等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中医药(蒙医药)生产基地,打造道地药材种植-生产-销售-临床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蒙医药)产业链。

第四节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推广应用第三方污染治理,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效能。以形成环保产品为载体,加大环保材料及环保药品研发与生产。促进环保产业向园区集聚、环保服务向中心城市集中、工业园区向生态园区转变,加快建设静脉产业基地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呼包鄂全区产业研发中心和装备、产品与综合服务业生产基地,建设乌兰察布、包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装备清洁回收处理、城镇废弃物回收处理及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区,加快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农牧业节能节水技术综合利用基地。发展农作物秸秆饲料、颗粒燃料及秸秆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

第五节培育发展通用航空产业

完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营运体系,打通通用航空运输“最后一公里”。推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服务便捷化,实现通用机场与运输机场的“全网通”中转,旅客“一票到底、行李直挂”。探索呼伦贝尔、阿拉善空域资源优势利用模式。创新通用机场管控模式,探索建立一体化运行管理平台。推进低空飞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低空空域网络。逐步建立通用航空维修体系,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筹建飞行培训基地。支持呼和浩特、赤峰、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临空经济发展。推动通用航空制造业发展,依托重点运输机场和城市要素聚集优势,积极引入国际主流固定翼机型及其它航空器整机装配,加快配套发展精密加工、精密模具、航空专用装备和航材等航空关联制造业,扩大航空制造业规模。

第十四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立足能源资源优势,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强化能耗双控,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推进延链补链扩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第一节稳步发展新型化工业

坚持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导向,以鄂尔多斯地区为重点,适度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产业。按照“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品多元化”要求,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严格控制电石、PVC新增产能,鼓励发展氯醋树脂、氯化聚氯乙烯等特种树脂产品。以乌海、包头等地区为重点,打造煤焦化产业基地,以乌兰察布、赤峰等地区为重点,打造氟化工产业基地,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延伸融合,发展医药农药、染料、煤基新材料(碳材料)、有机硅等产品。

第二节提升发展绿色冶金业

提升钢铁、有色金属技术装备水平,丰富终端产品种类,推动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以赤峰、包头、兴安盟等地区为重点,推动钢铁企业改造升级。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在包头、通辽等地区集中布局电解铝项目,配套布局一批铝后加工项目,丰富板带箔等铝后加工产品种类,到年,铝后加工产品种类达到50种,电解铝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70%。积极发展铜导线、铜杆、铜合金等延伸加工,支持赤峰铜冶炼企业搬迁改造、扩能升级。

第三节改造发展绿色建材业

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开发推广适用于装配式建筑水泥基材料及制品。支持玻璃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发展玻璃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以大宗工业固废为原料的轻质、高强、耐久、自保温、部品化烧结类墙体材料。发展非烧结类墙体材料、绿色保温材料,规范陶瓷原料开采,以达拉特、准格尔、清水河、乌兰察布为重点,建立陶瓷产业集群。绿色建材占比达到30%以上。

第十五章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

推进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绿色发展水平。

第一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金融业。加快构建金融有效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区域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高效率用金融,发展多层次、专业化的草原金融,打造符合转型方向的现代能源金融,发展生态友好的绿色金融,推进激励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科技金融,拓展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建设支撑高水平向北开放的开放金融。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和上市融资,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促进私募股权、期货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现代物流业。按照创新融合、区域协同、集聚高效、智能绿色、韧性联动的原则,优化现代物流业布局,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立安全可靠的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创新赋能的现代物流经济体系,健全保障有力的现代应急物流体系,打造内联外通的现代国际物流体系,培育分工协同的物流市场主体体系,夯实科学完备的现代物流基础体系。支持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鄂尔多斯等地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实施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程。提升乌兰察布、赤峰、通辽等区域性物流枢纽地位。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等特色物流,建设或改造一批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构建绿色流通链,引导大型商场增设绿色产品专区,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建立废旧物品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创新流通供应链,加快仓储设施、搬运设备、单元化物流器具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和资源协同共享。建设全面通达、普惠城乡的邮*快递网络,推动盟市邮*快递区域枢纽建设,实施邮*快递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重点在老旧小区完善智能信包箱、邮*综合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在新建小区布放智能快递箱格口,建设标准综合服务站,提升快件处理能力和末端收寄服务水平,升级农村牧区服务网络,重点建设80个旗县集散中心,到年,全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科技服务业。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主体,支持科技咨询、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与“科技兴蒙”合作主体共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呼和浩特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大力推进区外先进科研成果向内蒙古转移转化。支持各类合作主体与内蒙古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合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载体,促进中试和产业化项目落地实施。全面提升各类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标准化和计量方面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商务服务业。加强专业化设计企业和中心建设,提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府商务管理和服务向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以数据赋能产业。鼓励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搭建电子商务数据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共享云仓,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应用。

会展服务业。强化展馆设施建设,完善阿尔山会展中心等场馆功能,重点建设敕勒川中蒙博览会永久性国际会展中心、呼伦贝尔国际会展中心等展馆。做强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内蒙古乳业博览会、内蒙古蒙医药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国际博览会、国际马文化博览会、内蒙古文化产业博览会、通辽国际肉牛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加强与全国行业协会、国际会展机构交流合作,培育发展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会展,举办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

第二节培育壮大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业。加快城市商业消费综合体布局建设,提升商业网点快递收发、便民充值、休闲餐饮等功能。优化居住区商业、社区商业中心布局,促进商贸零售网点网络化、特色化、集约化经营,打造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差异化打造传统历史文化商业街、特色餐饮街、时尚购物街、休闲文化步行街等特色街区。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快件集散中心、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城市建设集餐饮、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体育、托幼、维修等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

家庭服务业。深度开发群众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生活性服务。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母婴护理、病人陪护、家居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业态,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服务质量标准,培育一批家庭服务知名品牌,推动全行业规范化,提高居民便利化水平。

房地产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大城市危房改造力度。因地制宜规范发展公租房,有效增加公租房供给,加强对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住房保障重点群体保障力度。着眼于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逐步由“保困难”向“保发展”转变。引导休闲度假旅游地产开发,促进房地产调结构、上水平。

第三节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依托技术和专业化优势,培育发展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品牌培育和售后专业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平台经济发展,提升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支持平台型企业带动和整合上下游产业。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柔性化、分布式服务。促进体验经济发展,鼓励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创新要素配置方式,推动服务产品数字化、个性化、多样化。

第十六章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按照锻长板、补短板的要求,构筑安全可靠有韧性、动态平衡有活力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第一节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创新

找准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生产环节和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生产工艺的技术研发,扫除产业链供应链淤点和堵点,促进各环节、各产业、各部门、各区域间畅通,国内与国外经济联通,提高供给体系与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数字化赋能传统优势产业,将数字技术有机地融入研发设计、物流供应、生产制造、消费服务等环节,促进产业线上线下循环。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为导向,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智能经济为代表的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转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产业链落户内蒙古,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研发链。挖掘产业结构梯次转移的空间潜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大力引进产业链缺失项目、升级项目,完善区内产业链和供应链,逐步形成区域间、产业间、企业间产业互补、生产互补、供应互补。

第二节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特色产业生态系统,引导龙头企业主动发起、中小型创业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大中小企业共存的“1+N”产业生态系统。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领*企业、单项冠*和“小巨人”企业。主动引导科技创新向产业运营转化,拓展双向融合市场空间。分区域、分批次、分行业地进行制造业服务化试点,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引导资金、能源、土地、用工、技术、运输、原料等要素资源集聚,保障产业链企业建设需求。

第六篇加速数字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府建设,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十七章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以争创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资源体系,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生产力。

第一节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

实施5G网络建设工程,实现盟市旗县主要城区、重点乡镇、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全覆盖。实施千兆固网普及工程,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遍超千兆,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加强农村牧区光纤、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提升完善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强物联网基站建设与信号覆盖,加快全域数据中心、*务服务网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应用的IPv6升级改造。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行业数据交易、监管安全及融合应用效果。加快北斗高精度定位应用落地,支持建设北斗数据中心、共性应用支撑、共享网络等平台,引导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与电力企业协同合理布局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快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东方超算等平台建设,强化人工智能算力生产供应,面向国内外提供高性能、易获取的多样化算力。

第二节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

建设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等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围绕大数据核心业态,发展海量数据存储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采集产品以及大数据一体机等大数据硬件产品制造。推进高频器件、新型印刷电路板、高纯硅材料、物联网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积极布局下一代显示技术。重点支持能源、冶金、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等特色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支持北斗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大力布局和发展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建设内蒙古数字小语种人工智能翻译中心、云端机器人运营中心。

第三节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农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疫病快速诊断等方面集成应用,鼓励规模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推进农畜产品网络销售。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建设自治区“能源云大脑”体系。提高基础化工生产计量精度和智能化水平,加强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中的应用。支持冶金高危、高强度劳动环节开展“机器换人”。支持传统装备制造企业加大工业传感器、控制器、操作系统研发应用。强化医药产业供应链企业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建设新材料产业“智慧实验室”“数字工厂”“数字车间”及数字化制造单元。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升级医疗机构基础网络、智能服务终端,加强大型医疗设备、医用机器人、生物三维打印和可穿戴设备等推广应用。构建全区统一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骨干网和交通运输地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将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应用场景等汇集园区,到年,智慧工业园区建设覆盖率达到%。

第十八章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构建美好数字生活新场景。

第一节完善数字社会基础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法大数据战略,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完善网际安全边界,实现*法网一网多平面,与电子*务网互联互通。推进*法和社会治理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数字社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主题数据资源库,推动*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横向连接自治区各部门,纵向覆盖各盟市、旗县(市区)的社会治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工作协同,形成*务服务主动式供给、社会治理全要素监测、研判决策智能化分析。

第二节提升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推进智慧公检法司建设,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过程的全流程贯通、全业务协同和智能化辅助办案。充分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构建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监测分析,对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动态监控和整体研判。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构建公共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大力推广数字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建设,加强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机关与相关行*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引导监督和综合治理,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证及时的打击犯罪协作机制。落实科技兴警战略,推动“北疆云·智慧公安”建设,构建大数据“中央厨房”,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智慧聚合、情指整合、通专结合、数据融合、基础统合。

第三节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强化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应用,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化治理体系。支持城市统筹图像采集终端和感知终端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和管理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设施和地下管线、管廊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加快传感器、地理空间信息、卫星定位与导航、新一代信息网络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乌兰察布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将呼包鄂乌打造成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其它盟市提升城市交通、公共安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等智慧应用水平,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样板间”,建设“城市大脑”。

第四节积极建设数字乡村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创建。坚持扶贫必扶智,优化均衡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欠发达地区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快“互联网+*务服务”向乡村覆盖,实现办事不出村。发展乡村数字化教育服务。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三农三牧”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实施农村牧区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工程,以牧区为重点推广“草原”模式,提供蒙汉双语的一键报警、一键服务、点对点呼叫等服务,实现十户百户千户联防。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智慧民调系统。加强微博、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