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告
年第5号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现予公布,请自行下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