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建成区养犬登记管理工作的
通知
城东、凤和、小北庄、秦庄、沟北、张家坡、迎宾、怡阳、丹华、晋阳、东山新村、平阳、丹峰、凤阳、育红(村)居委:
根据《高平市市区建成区犬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市区建成区犬类管理整治工作于年8月11日起实施。工作目标主要是实现犬只登记率%、犬只免疫率%、流浪犬抓捕率%,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基本解决,遛犬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不清扫问题基本解决,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有效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请以上各(村)居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并督促辖区有犬户到东城派出所进行登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犬只登记需提供资料
1、填写《高平市市区建成区养犬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犬只5寸彩色照片(全身侧面照、四肢站立、回头可看见犬只眼睛);
4、《犬只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因辅助、导盲、导听等原因需要饲养大型功能性犬只的,还应当提供残疾证和服务犬的相关资料。
二、
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为东城派出所。
三、
犬牌发放
养犬人将登记材料提交至登记点后,材料齐全的,可发放犬牌。
四、
流浪犬收容
高平市基多犬业(三甲镇徘北村)为我市流浪犬集中收容场所,并组建了专业抓捕队伍。工作中,遇到流浪犬,请联系东城派出所或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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