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月1日发布通知,把水产品和其他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库
数据搜索时间段:年1月1日-年1月31日作出的判决
搜索案由:走私普通货物罪
搜索关键词:走私水产
分析样本:35份公开判决(经历一审、二审的案件以二审为准,算作一个样本)
水产品,在抗击疫情中,在经济发展中,在百姓餐桌上,都扮演重要角色。但近年来,水产走私案件频发,对行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网络搜索“水产走私”,真实案例数不胜数,众多“虾兵蟹将”们被认定为“走私货物”。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海关业务团队近年来代理了数宗水产行业的走私大案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辩护中,我们深感水产进出口贸易合规的重要性。特从公开判决出发,梳理水产走私的罪与罚,希望为从业者指出风险,也提醒从业者熟知规则,敬畏法律,合规经营。北京德和衡海关业务团队也将助力水产行业共度时艰,打赢发展生死战。
一、水产走私犯罪的量刑分析
(一)量刑规定
水产走私通常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该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刑罚主要以偷逃应缴税额为基准。
(二)判决中的量刑情况
就35份判决的情况来看,共85名涉案人员被判处自由刑,最严重的()鲁0刑初8号判决中被告人王家富(东港市永明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除了自由刑之外,罚金刑也相当严重。涉案企业被判处万以上罚金的有5家,万以上万以下的有家,万以下的有8家。判处罚金最高的,()闽09刑初18号判决中被告单位福建省安信实业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一千万元;个人被判处万以上罚金的有6人,万以上万以下的有1人,万以下的有9人。个人被判处罚金最高的,()鲁0刑初85号判决中被告人李栓利个人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走私普通货物案中,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偷逃税额。35份判决中,偷逃应缴税额最高的是()闽09刑初18号判决中,被告人福建省安信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一亿六千六百九十余万元。
(三)判决前的羁押情况
判决前的羁押对当事人和家属更加煎熬。而且,很多被羁押人员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其被长期羁押,往往会导致公司无法经营,甚至破产。
35份判决中,有9起案件的81名涉案人员,在判决前受到了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强制措施,其中0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其余61名涉案人员一直被羁押直至案件宣判,()鲁0刑初8号判决中1名涉案人员全部被羁押两年10个月。
取保候审的0人虽然有幸暂时获得自由,但也经过了一定时间的羁押,其中羁押37天以内的13人(意味着是直接在侦查机关取保或者检察院未批准逮捕),37天以上的7人(意味着是在逮捕后取保,难度更大)。取保也并不是万事大吉,取保候审后又被判处实刑的有4人。
其他未获取保候审的人员中,羁押时间一年以内的17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41人,三年以上的3人。时间最长的是()粤01刑初号判决中的被告人莫某明,年3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至年7月日一审判决作出,被羁押三年三月余,合计10天。
从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准逮捕,有最多37天的羁押期限(侦查机关30天调查,检察院7天审查批捕)也就是俗称的*金37天。
经梳理,拘留后30天以上批准逮捕的67人,30天以内批准逮捕的3人,最快的,()闽刑终号判决中的被告人林泰全于年8月3日被东山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从拘留到逮捕只用了3天。这个时间也可以看出侦查机关对待此类案件的工作节奏。
但是,并非只要被先行羁押就毫无对策。从案发到涉案人员被批准逮捕期间是案件介入的*金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结合案情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有可能争取到取保候审。笔者团队就曾经为许多涉案人员争取到取保候审。
二、案件地域及爆发走势分析
(一)案件判决地域分析
从裁判法院所处地域看,35份公开判决有60%由广东省内法院作出,超过0%由山东省内法院作出,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在无讼案例库中以“走私水产”为关键词检索-年之间做出的判决,可以发现,广东省仍然是作出判决最多的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作出的判决数量也远多于其他省份。
分析其中深层次的原因,一是和当地的地理位置有关,这几个省份都处于沿海地区,有大型港口。尤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由于处于中越边界成为假冒边民互市形式走私的绝对高发地;二是和当地的水产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民众饮食习惯有关,这几个省都是水产进口以及消费大省。
(二)水产走私案件爆发走势分析
在无讼案例库中以“走私水产”为关键词检索-年之间做出的判决,可以清楚的看出-年历年来涉水产走私犯罪案件的爆发走势:
通过上图可以清晰的看出,-01年涉水产走私犯罪案件增长缓慢,从01-年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年出现了短暂的缓慢增长后又恢复快速增长,年达到此类案件爆发数量的高峰。
三、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分析
(一)走私手段方式分析——方式多样化,边民互贸是重灾区
水产走私的走私方式呈现出多样化态势,低报价格走私、包税走私的方式屡见不鲜,假借边民互贸走私更是水产走私的重灾区。具体数据见下图所示:
低报价格走私的方式比较直接,行为人采用虚报成交价格、伪造票据单证等方式报关,偷逃税款。
采用包税走私的方式,走私者主要以虚假交易单证提供给包税方用于申报进口,而包税方在明知包税价格不足以缴纳海关应缴税款的情况下,仍然协助行为人报关,从而实现欺瞒海关,偷逃税款的走私目的。
采用边民互贸的方式走私,中越边境是走私的高发地,笔者分析的35份判决中,涉及到边贸走私的16份判决全部发生在中越边境。走私者主要是直接从越南当地购买水产,或者是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后运输到中越边境,然后给予一定好处费组织越南当地边民人头申报,化整为零,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等方式缴税进口的货物,以边民互市贸易进口,享受优惠税率,从而达到走私目的。
(二)走私人员分析——单位犯罪高发,公司高管频频涉案
在笔者分析的35份判决中,有9起案件直接被定性为单位犯罪。在单位犯罪当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往往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案件主犯,业务经理、报关经理、财务主管由于直接接触进出口业务和资金往来,也极容易成为重点调查对象。
在被法院直接定性为单位犯罪的9起案件中,涉案人员中公司实际控制人1人,副总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10人,报关经理5人,销售、采购经理4人,财务经理人,驳船驾驶员人,单证文员1人,其他员工人。
而没有被法院定性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中,也有很多企业以及企业的相关人员牵涉其中。对个人犯罪的6起案件进行分析,其中有涉案企业7家,副总经理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上级别的公司高管14人,普通员工人,船长、轮机长人,水产行业个体经营者7人,其他涉案人员为无固定工作者或者社会闲散人员。
四、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
涉及假借边民互市方式走私的案件中,辩护律师往往会将行为性质作为一个辩护点。如()闽09刑初18号判决中辩护律师提出:安信公司委托清关过程符合边贸进口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相应税费,通关过程中没有提供虚假的材料,不存在伪报贸易行为,与其他边贸走私行为有本质区别;公司行为与国家边贸*策一致,目的是为繁荣边贸,增加边民收入,安信公司主观上不具有走私故意。
可惜的是,法院几乎不采纳律师的以上主张。
(二)对于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
此类案件中,辩护律师对于证据证明效力的